湖北日報農(nóng)村版訊(記者彭翠楠、通訊員黃新華、周宇)“感謝檢察機關為我們申請司法救助,以后的生活又有了希望?!苯?,宜都市檢察院辦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近親屬曹某,給檢察官打來電話,告知已收到宜昌市檢察院發(fā)放的司法救助金。
2022年5月,鄒某無證駕駛未購買交強險且已達到報廢年限的兩輪摩托車,將曹某的母親撞傷,經(jīng)醫(yī)院搶救,沒能挽回生命。宜都市人民法院判處肇事者鄒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賠償曹某及其家人經(jīng)濟損失共計100余萬元。雖然曹某的母親在醫(yī)院搶救三個多月共支付醫(yī)療費用30余萬元,但因鄒某未給車輛購買任何保險,且家庭困難無賠償能力,東拼西湊只賠償了10余萬元。
今年1月,宜都市檢察院調(diào)查核實,因肇事者賠償不力,曹某近親屬因搶救被害人已掏空家底,家庭陷入困境,認為其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
宜都市檢察院積極向上爭取,最終幫助其申請到國家司法救助金5萬元??紤]到單靠一級救助難以解決其實際困難,又將案情上報宜昌市檢察院提請聯(lián)動救助,再次為曹某爭取救助資金5萬元。
2023年以來,宜都市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積極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積極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截至2024年8月,共辦理國家司法救助案件21件,發(fā)放司法救助金33.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