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暴力說不
拒絕家暴
讓愛回家
“家暴”這個詞
意味著婚姻難醒的噩夢
意味著親情血色的陰影
每年的11月25日
是聯(lián)合國確立的“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
也被稱為“國際反家庭暴力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指出,家暴,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同時附則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guī)定執(zhí)行?!彼哉f未婚同居的情侶之間的暴力行為也屬于家暴的范疇!
許多家暴的受害者不敢反抗、不敢發(fā)聲,殊不知,沉默才是對暴力最大的縱容!在反思的同時,我們更應該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和身邊的人。
NO
“什么是”
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橐霭讣V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反家庭暴力法》第23條規(guī)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xiàn)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NO
“申請了” 就能獲得
人身安全保護令?
法院在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時,要考慮三個條件:①要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即施暴者);②申請人(受害者)要有具體的要求;③要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xiàn)實危險的情形。當各種條件都滿足的時候,法院才會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和查清的事實決定是否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如果不能證明你會受到危險,是不可以獲得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所以得有證據(jù)!
NO
“什么情況”會被駁回?
①法院在接到申請人的申請后,會先后到當?shù)氐呐沙鏊?、居委會等了解情況,看是否有出警記錄、是否有證據(jù)能夠證明申請人面臨著家庭暴力的危險。
②通知雙方出庭質(zhì)證,如果證據(jù)不能夠證明受害者正在遭受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xiàn)實危險,法院將會駁回申請。
NO
”怎么做”有利于申請?
①及時報警。
你們可能不知道,報警的記錄會成為日后申請保護令極為重要的證據(jù),因此,面對暴力不能選擇沉默應對,該報警時就報警!
②及時記錄。
錄音、錄像、拍照,及時記錄暴力發(fā)生時的情況,也是為以后的維權做好準備。
還是不了解人身安全保護令?
帶您一圖讀懂!
反家庭暴力
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
共同責任
家庭是每個人幸福的港灣
家暴危害著人身安全及
家庭社會的穩(wěn)定
在國際反家暴日來臨之際
讓我們一起
遠離家暴,讓愛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