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媒體報道,最近網(wǎng)上熱銷一種由硅膠制成的人臉面具,戴上它,就能像孫悟空一樣“七十二變”。不少商家還以“超逼真”“仿真定制”為賣點大肆宣揚可以提供面具、頭套的“私人定制”服務(wù),做工之精細,足以以假亂真。
這種人臉面具用于醫(yī)療美容,可以掩蓋面部瑕疵;用于影視表演,可以增添表演感染力,用途十分多樣。但近日,上海閔行警方破獲的一起盜竊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戴上人臉面具卻是為了“易容”成花甲老人實施盜竊,妄圖通過偽裝身份來躲避偵查,顯然,人臉面具不只“一面”:有的人戴著模擬他人的面具從事營利性活動,可能會涉及侵犯他人的肖像權(quán)、名譽權(quán);有的人以此打開了“新思路”,詐騙、盜竊等違法犯罪行為花樣百出,目前全國已有多地出現(xiàn)了犯罪嫌疑人將人臉面具作為犯罪工具實施犯罪的惡行事件。
由于人臉面具在我國被歸于玩具類商品,僅需要按照一般性的行政許可流程即可從事此類商品的經(jīng)營,準入門檻并不高。此外,人臉面具的市場交易也十分粗放,商家對購買目的、買家信息等都在所不問,只需要一張照片,就能制售一張高度仿真的人臉面具??梢哉f,人臉面具在售賣過程中潛藏著巨大的法律風險。
人臉面具不僅僅是面具,基于此,為防止不被濫用,必須給人臉面具戴上“緊箍咒”。法律規(guī)制上,建議以仿真玩具的法律規(guī)制為參照藍本,擴大調(diào)整范圍,形成一套對仿真類商品的法律規(guī)制體系,以便有法可依;市場監(jiān)管上,需提高準入門檻,采取形式審查和實質(zhì)審查雙管齊下的模式,從源從嚴管理。同時實行人臉面具在市場交易中的全流程追溯,摸清其在生產(chǎn)、銷售、購買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來龍去脈”,以便倒查追責。
戴上人臉面具可以“七十二變”,但可不能真同孫悟空一般“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面對頻發(fā)的人臉面具案件,是時候給它戴上“緊箍咒”了。(宜都“兩江潮”網(wǎng)評團隊 王紫婧)